選擇權是什麼?選擇權的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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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選擇權是同時結合『權利』和『義務』兩者的金融性衍伸商品的一種。選擇權的優勢在於槓桿,可以僅支付部分權利金但同時取得未來依約交易的權利。選擇權的買權及賣權、收益及風險皆會因是買方或賣方而有所差異。

文章目錄

    選擇權是什麼?

    如何交易權利

    選擇權屬於金融性衍伸商品的一種,是同時結合『權利』和『義務』兩者的可交易商品。選擇權的優勢在於槓桿,可以僅支付部分權利金但同時取得未來依約交易的權利。這樣的特性也使得選擇權經常在避險交易中被使用。

    以下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舉例一般的選擇權交易的樣子:

    一般選擇權交易示意圖。

    假設今天有選擇權投資人A & B,而現在Banana 股票每股$100元。

    • 投資人A:我要買進履約價在$120的未來買進權利!
    • 投資人B:好!我賣你!但請先支付$10作為權利金。

    未來有有兩種情況可能產生:

    未來股票上漲時選擇權獲利方式的示意圖。

    1. 情況一:當Banana股票上漲,每股來到$135

      在一開始買入選擇權的投資人A,會因為 Banana 股票股價上漲而獲益;反之,選擇賣出選擇權的投資人B,就會在投資人A選擇執行時有所損失。

      未來股票下跌時選擇權獲利方式的示意圖。

    2. 情況二:當Banana股票下跌,每股來到$95

      而當股票跌至低於履約價時,投資人A因為選擇不執行而損失權利金,而這筆權利金的金額也正好是投資人B的獲利。

    接下來我們分別用選擇權的買方和賣方解釋,再詳細說明他們分別在選擇權的交易中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權利和義務。

    選擇權的權利:買方

    選擇權的買方,需要在買入選擇權時,支付權利金給予賣方,藉此取得未來依約交易的權利。買方可以選擇是否執行履約交易。如果選擇權契約持有人認為該筆交易無法得利,也可以選擇不履約。因爲買方可以選擇是否交易,因此持有選擇權合約是保有未來交易的權利而非義務。

    選擇權的義務:賣方

    選擇權的賣方,可以在賣出選擇權時,取得買方給予的權利金。選擇權賣方有執行選擇權合約內容的交易義務,當買方確認執行交易時,賣方僅能被動依約執行合約內容(履約義務)。由於買方僅會在對自己有利的情況下選擇執行合約,因此當履約發生時,買方取得的獲利就是賣方在這筆交易上的損失。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已經基本上對於選擇權有基本的概念了,接下來我們會針對選擇權的兩大種類:買權和賣權進行介紹,大家就會更了解選擇權能進行的操作了!

    買權賣權是什麼?

    買權賣權的權利有什麼不同?

    選擇權可以依照未來執行權利時的方向,分為買權和賣權兩種。對於買入選擇權的投資人來說,買入買權和買入賣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操作。

    • 買權(Call)

      選擇權的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有買入現貨的權利,因此稱為買權。買入這項權利的人稱為買入買權的投資人;反之,賣出這項權利的人稱為賣出買權的投資人。

    • 賣權(Put)

      選擇權的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有賣出現貨的權利,因此稱為賣權。買入這項權利的人稱為買入賣權的投資人;反之,賣出這項權利的人稱為賣出賣權的投資人。

    買權&賣權的未來收益

    股價走勢如何影響選擇權投資人的收益

    由於選擇權的買方是購買未來履約的權利,會在自己確定能獲利時才會選擇履約,因此選擇權買方的未來收益也相對單純。買入買權的投資人會希望未來股價上漲,賺取價差;反之買入賣權會希望股價下跌。

    選擇權買權買方獲利示意圖。

    選擇權的賣方稍微有些不同。由於賣方是被動等待是否被執行合約內容。因此,選擇權賣方的未來收益會以是否履約帶來損失為主。當買方不執行履約內容,賣方的收益就是最初賣出選擇權時所收取的權利金。因此,賣出買權的投資人會希望股價未來維持平盤或下跌(不要上漲);反之賣出賣權的投資人會希望股價未來維持平盤或上漲。

    買入 (Buy)賣出 (Sell)
    買權 (Call)未來看大漲,漲愈多收益愈高未來看不漲,盤整或下跌即獲利權利金
    賣權 (Put)未來看大跌,跌愈多收益愈高未來看不跌,盤整或上漲即獲利權利金

    買權&賣權的收益和風險

    在上表的整理中,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買入買權或是賣權的投資人,都是希望未來行情的波動大,行情波動愈大對他們愈有利。買入買權的人希望行情大漲;反之買入賣權的投資人希望未來行情大跌。相對來說他們所需要承擔的風險較小,最大的損失為一開始買入選擇權所付出的權利金。

    對於賣出選擇權的投資人來說,收益和風險則和買入選擇權正好相反。賣出選擇權的投資人更希望未來的行情波動小,盤整對他們來說也可以最終帶來收益。對於選擇權的賣方來說,未來的風險可能非常大,損失可能無上限。

    買入選擇權賣出選擇權
    收益無限有限,最大收益為賣出時收取的權利金
    風險有限,最大損失為買入時付出的權利金無限

    選擇權買賣方差異示意圖。

    總結來說,買入選擇權是一項收益無限,但風險有限的投資;而賣出選擇權是收益有限,但風險可能無上限的投資。以買入選擇權為例,由於投資人僅需支付相對有限的風險和金額(權利金),即可獲得未來收益無上限的未來交易機會,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投資選擇權這項衍生性商品所帶來的收益槓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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